如何列出再审被告
时间:2023-05-07 08:51:21 2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何列出再审被申请人

应注明再审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列出一审和二审诉讼情况,标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和住所。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或者服务代理人的,应当依次标明姓名、职务或者职业等基本情况。

再审当事人的名称以前没有统一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司法解释明确适用于再审。在实践中,有些人使用“再审申请人”和“再审答辩人”,这不符合审判监督的解释规范,但无关紧要,但如果当事人的当前地址与原审地址发生变化,则不再使用“申诉人”和“答辩人”

,当事人的原住址和现住址应当写明,以便法院准确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的现状与原审相比发生变化的,如判决生效后自然人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企业宣告破产、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注明变更情况,并注明执行人或者继承人,失踪人员的财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权利义务继承人等。值得一提的是,有效的电话联系方式应尽可能写在当事人之后,以方便法官联系。在实践中,由于无法联系和发送诉讼文件,许多人被法院视为撤回再审申请,因此我们不应粗心大意

申请再审的原则仅限于原审当事人,其他人不能成为再审当事人,否则将被视为当事人不具备再审资格,法院将以违法为由裁定驳回申请,这是当事人一致性原则的严格要求。但是,不能理解的是,原审当事人可以是无条件的再审申请人。例如,原审当事人在所有生效判决中胜诉,对申请再审没有兴趣,由于缺乏诉讼利益要素,不能成为合格的再审申请人。但是,部分胜诉的当事人与败诉的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是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人。又例如,如果再审的理由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由其法定代表人代理”,则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人应当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而不是另一方当事人,由于诉讼行为能力制度是保护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不受损害的制度,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根据诉讼权利行使不可分割的原则,共同诉讼人应当是共同申请再审的人;如何处理只有部分共同诉讼人申请再审,而另一些人懒于行使诉权的案件,这是毋庸置疑的。由于部分当事人申请再审有利于其他人,大陆法系的立法将其他人视为再审的共同原告。但是,我国审判实践中的做法是根据原审情况,将未申请再审的共同诉讼人列为共同诉讼人,不需要列为申请再审的共同诉讼人。如果再审申请是单独提起的,即使再审事由不同,再审法院也会对强制主体诉讼进行合并,无论是谁提起的再审,再审事由也会受到合并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原判决不满意,同时或先后申请再审,他们就是申请再审的人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继承人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新时间:2024-01-11 10:45:07
查看继承人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继承人 最新知识
针对如何列出再审被告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如何列出再审被告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