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散工遇工伤可以和老板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在打散工时,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能为工人购买人身保险以及能够提供安全保障条件的施工单位,而且要主动要求签订一个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发生事故,要注意收集有关证据,可第一时间让公权力机关界入,或者有其他人在场见证。
散工没有合同怎么样证明工伤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及时获取劳动报酬的重要凭据。但现实中,许多不规范的用人单位为规避风险,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将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返还给劳动者。从而给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维权造成一定困难。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不仅仅是劳动合同,如劳动者可以搜集到以下有效凭据,证明劳动关系:1、有单位盖章或者法人有劳动者姓名的材料,比如单位的考勤表、会议纪要、内部文件等;2、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经办的相关凭据、证件,如劳动者的社保缴纳记录、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政府主管部门办法的医师执业证、建造师证等。劳动者如果能搜集到上述有效证据,仍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申请工伤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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