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婚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二、二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领证注意事项
1、选择结婚的日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选择的日期是一些特殊日子,比如说情人节,七夕节,国庆节等等日子,就需要提前早一点去排队,或者网上早一点预约,不然当天晚了去领证可能就排不到号了。
2、提前准备结婚所需要的资料,比如说照片,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这些东西可以提前在办公室或者外面的复印店打好。
3、如果想要和工作人员合照,见证最神圣的时刻,那么就需要让别人帮忙拍照,可以找其他的工作人员帮忙。
4、如果是爱美的女生,就可以简单的化一点淡妆,简单的提一下神即可,不要浓妆艳抹。
5、领证所在地一定要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不要搞错了地方,跑错了地方是不能登记结婚的。
6、如果是和外国人结婚,需要在指定的地方领取结婚证,所以要和工作人员核对好。
那不管是二婚登记领证还是第一次结婚登记,所需要的材料证件其实大致相同,最主要的是要珍惜眼前爱你的那个人,毕竟婚姻道路往后走,陪你的人始终是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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