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婚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再婚领结婚证需要准的证件材料是: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登记结婚。
二、再婚需要带之前的离婚协议吗
离婚后再婚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不需要带以前的离婚协议。只需看申请结婚登记男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双方各自书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再婚之前的离婚证要收回吗
再婚之前的离婚证要收回,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因此结婚以后,以前的结婚证和离婚证就都收回销毁了,也不存在有没有用了。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办法》第四条,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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