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再拿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再拿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离婚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4.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5.本人无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证明。
二、离婚再结婚登记的流程
离婚再结婚登记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等相关材料。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认可。
三、离婚后结婚证要收回吗
离婚后结婚证不一定要收回,只有在诉讼离婚时有这种情况,协议离婚注销就行。
如果两人存在很大的纠纷,那就需要到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当事人的结婚证如何处理则未作任何规定。在审判实践中,有三种做法:
1.收回当事人的结婚证。
2.留存结婚证复印件、原件退还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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