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卖车位的新政策是:公摊车位属业主共有车位,不允许出售、出租或赠送。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的以及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的,此部分车位属于业主所有,不允许买卖交易。
卖车位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车位有产权可以正常过户交易;如车位没有也一定有东西证明,比如说在房产证上体现、有土地使用证。那样就需重新丈量房产面积,公正修改房产证面积。如果存在相关凭证,卖方需提供此依据给买方,并在交易合同上注明,以此作为该车库的“产权证”,到开发商处核实直接找开发商改个名字,即与开发商改合同。需去物业公司更名即可。如不行找中介签个三方协议。
如果满足交易条件车位过户需要的手续:
1.带着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原始购买发票,先到房管局网签,凭着网签后给的合同去地税局缴纳契税(3%),再凭税务局凭证回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资料齐全当天发证。
车位买卖手续注意:
1.要求购买方必须是业主,所以最好带着自家产权证等能证明是业主身份的文件。
2.转让价格不能低于原始购买价,否则地税通不过,还得重新网签。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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