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申请强制执行抵押物吗
时间:2023-02-21 09:00:37 1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民法典》出台后,大多数声音都认为,债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必须首先提起诉讼程序。但是在实践中,所谓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仅限于事先已经进行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情形。这样的理解与操作实际上是片面的。

根据《民法典》立法者的愿意,事先没有进行民事公证或公证时没有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仍然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在当事人就协议拍卖事宜达到一致的情形下,也可以不经过法院公权力介入,而由当事人自行解决拍卖事宜。否则,第410条的规定就没有任何新义,因为在《民法典》出台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就已经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法典》第410条规定并不是在“新瓶装旧酒”,而是在真正地回归民事主体“自主救济”的法律原义,凸现私法的本性。

抵押物拍卖有啥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等规定及法律经验,拍卖中有如下环节及问题需要特别注意,而这些问题也应当在我们设计“协议拍卖”法律条款时被重点关注:

1.关于拍卖机构的选择及明确的拍卖委托(包括拍卖费用的承担)。

不管是司法拍卖亦或是当事人自行协议拍卖,首先必须就拍卖机构达成一致,并向拍卖机构出具明确的不可撤销的拍卖委托或签订拍卖协议。对于拍卖过程中涉及的佣金、公告费用等支出的承担,当事人可协商确定。

2.关于是否评估,以及由何机构进行评估(包括对评估报告的异议及评估费用的承担)的约定。

评估并不是拍卖的必须程序或要求,当事人可以约定不进行评估。

3.关于拍卖保留价的确定。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保留价可由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

4.关于拍卖公告的时间,以及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的问题。

一般要求是,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其他问题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5.关于竞买保证金的收取及数额的确定,以及拍卖价款的缴纳账户问题。

司法实务是,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该问题也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拍卖价款(包括保证金)的缴纳账户一般是拍卖公司在债权人银行开立的保证金专户。

6.再次拍卖的降价幅度、拍卖周期、拍卖成功后债务人的附随义务等问题。

全文9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抵押物 最新知识
针对债权人能申请强制执行抵押物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债权人能申请强制执行抵押物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