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损车主是否到场
一般情况下是按标的车辆(被保险人)和三者车辆划分,定损时如果是定三者车辆的损失,一般要双方都到场,要一起签字确认损失的核定没问题。以免找后账。如果是标的车辆定损,那么被保险人在场就可以了。
二、定损的流程是怎样的
1、报案
当车主朋友的爱车不幸发生了对应的交通事故的时候,一定要在交通岗事故发生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及时的通知交警进行报案,而且还要在四十八小时内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这样的话,对于事故车辆定损会很及时,可以非常有利于事故车辆定损的进度以及质量。
2、车辆定损以及修理
好多车主在报案以后都因为急着用车,从而把相关的定损以及修理的环节给忽视掉。而真正正确的事故车辆定损流程应该是事故车辆对应的所有的损失都要在车辆进行有效的修复之前经过投保的相应的保险公司进行一个非常统一的一个定损,从而可以非常及时以及有效的对事故车辆的具体的受损的项目以及对应的损失金额进行有效的核定;当进行完了定损以后,就可以把事故车辆进行维修了。而在这个维修的一个环节,进行理赔才是一个非常的关键的环节,假如事故的吃凉对应的损失非常严重的话,实行要对事故车辆进行相应的拆检,然后才可以定损以及定是不是由于好多的事故造成的。而所有的受损的事故车辆也是一定要到保险公司已经指定的对应的定损机构进行车辆的定损的。
3、领取事故车辆对应的投保的保险的赔偿
上面的涉及到的事故车辆定损流程的两个环节完成以后,被保险人就可以在十天以内把相关的索赔的单据交给投保的保险公司了,这些资料包括了交通事故的认定书以及身份证明和对应的各种证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等等相关的资料。
三、车辆定损要注意哪些问题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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