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居委会、派出所、公证处、房地产测绘部门和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办理房屋遗产继承登记需要出具房屋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证明、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并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换领产证。
居委会应当出具房屋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证明;派出所应当出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换领产证。
房地产交易中心如何办理房屋遗产过户手续?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遗产过户手续的办理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转移登记:首先,原房屋权利人需要向房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登记,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原房屋权属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
2. 缴纳契税:转移登记完成后,买方需要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契税。
3.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接着,买方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向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屋过户登记,缴纳过户手续费用,并提交房屋过户申请表。
4. 完成房屋过户:房产交易中心在收到买方提交的房屋过户申请表和过户材料后,会对房屋权属进行核实,如无问题,将过户手续办理完成,买方即可取得新房屋的所有权。
5.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房屋过户后,买方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以便新房屋可以作为抵押物。
6. 领取房屋钥匙:过户手续完成后,买方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新房屋的钥匙,以便开始入住。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过户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税费、手续费等费用因地区而异,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
居委会、派出所、公证处、房地产测绘部门和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房屋遗产过户手续的办理,确保房屋过户的顺利进行。同时,房屋过户过程中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和缴纳相关费用,以确保房屋过户手续的合法性和顺利办理。如果在房屋过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问,可以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以获取更多帮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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