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同时需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被 害 人 的 案 件 如 何 处 理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得到妥善处理。被害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依法要求司法保护。对于被害人的案件,我国法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 公安机关应迅速受理案件,并采取有效措施,追查犯罪嫌疑人,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2.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时,应当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利,并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3. 在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其法定继承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 被害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代为诉讼。
5. 被害人的案件,新闻媒体有权进行舆论监督。
总之,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得到妥善处理,以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过程中,有关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不起诉决定书的公开宣布和送达,以及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都有一定的规定。同时,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了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得到妥善处理,以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过程中,有关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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