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同债务没有遗产需要还。家庭共同债务包括债务人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对于家庭共同债务,按份债务按照各自份额清偿,连带债务对债务的全部进行清偿,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孙子有没有遗产继承权
外孙子没有遗产继承权,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外孙子女才可以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的关系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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