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成都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而且如果买天府高新必须是买房所在区域的社保才行。
第一,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天府新区户籍和24个月社保不是同时必备)
第二,两人及以上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成都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青白江、蒲江县等原先非限购区域要买的话也需要户口或者社保。
一、武汉要不要取消限购
1、疫情过后,武汉并没有取消限购,依旧执行限购政策。
2、2020年武汉购房政策如下:
(1)对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连续在武汉缴纳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非武汉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同时,非武汉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社保及个人所得税购买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宅,在上述区域暂停向其出售住房。
(2)本市户籍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70%。
(3)武汉户籍居民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在上述区域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70%。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上述区域向其出售住房。
二、杭州无房户认定标准
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办理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无房家庭的认定须满足以下条件: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其中,户籍所在地属于杭州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和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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