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五百一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履行地管辖权按照如下方法确定:1、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合同履行地包含货物交付地吗
货物交付地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以约定为准,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全文5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