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名下的银行借记卡、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对于购买二手住房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
身份证;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借记卡;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卖方为开发商)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发票;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发票。
珠海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有哪些?
根据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首先,申请人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签名确认。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与公积金缴存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资单、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近半年的工资流水,用于证明其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最后,申请人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金额明细表》,明确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和用途。
总之,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以确保申请人的信息真实、合法。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有权拒绝其提取申请。
总之,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交一系列真实、合法的材料,否则将无法成功。请确保提供的材料齐全、准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积金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查处后,公积金中心应当将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违规信息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或者系统,并将其作为重点督查对象。
全文8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