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熟人偷了东西没证据能立案吗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重事实、重证据。
如果公民报案之际,相关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严格审慎的调查取证,若仍无法辨明事实真相且无充足可靠的证据证明其为犯罪行为,那么此案便不能被判定为刑事案件。
反之,若有人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并向执法机构进行举报,旨在使第三方承担不应有的刑事罪责,那么如此行径便可被视为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同时,还有一种情况便是因为种种特殊缘由导致误告而非蓄意为之,这种情况下通常并不构成犯罪。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我朋友找我买东西,后来知道钱是她偷爸妈的,找我赔钱我应该赔吗
在遭受民事财产权益受损的情境下,我们首先应当尝试与侵害方进行真诚且积极的沟通和谈判,旨在要求对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受损财物给予修复,或者就相关的经济损失做出及时的赔偿。
如果经友好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我们便可依据各类相关凭证资料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犯罪则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目的,通常通过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实情等手段,获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违法行径。
如若借款人出于某些特殊原因,长期拖欠贷款不予归还,或是编造借口隐瞒实际付款情况以期蒙混过关获得财物,导致届期无法履行债务义务的情况发生,只要其并无非法占有财产的意图,也未将所获款项挥霍殆尽,更没竭力抵赖账款,同时亦表示他真切有意愿偿还欠款债务;此外,有些人在签署借条后伪造还款收据,虚假声称已成功如约还款的情况,尽管表面看来似乎构成欺诈,实际上仍属于一般的借贷纠纷,并不符合诈骗犯罪的法律规定。
简而言之,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犯罪,必须考察其是否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
这也是区分诈骗犯罪和非罪行为的关键衡量标准。
在判断诈骗罪的时候,我们不能仅仅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借钱无力偿还的行为就判定为诈骗。
在实际生活中,常常会出现因为某些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当事人无法按照预定时间支付欠款的情况。
虽然这些行为人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违约行为,但他们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因此我们不能以此为由将此类情况直接归结为诈骗犯罪。
只有当这些借款人怀揣着非法占用他人财产的不良企图,采用欺骗性的手法去获取借款时,才有可能构成真正意义上的诈骗罪。
首先,这个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欺诈行为。
从广义上讲,欺诈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种是虚构事实,另一种则是故意隐瞒真相。
无论是对于过去的事实、目前的真实事实还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只要行为人能够通过这些手段让受害人产生误解,并基于误解做出有利于行为人的财产处置,便可视为欺诈行为。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行为人的欺诈行为并不会导致受害人做出对部分或全部财产处置的决定,那就不应该被认定为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立案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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