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合同诈骗罪以犯罪行为符合普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为前提。根据刑法的规定,合同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在和对方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冒用他人名义的方式,或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诱骗对方签约,或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等行为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诈骗行为。
合同诈骗罪是指什么?
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财产,数额较大。对于通过签订合同骗取财产的行为,确定行为人是虚构事实还是隐瞒真相的关键是查明行为人不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以虚构单位或者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无效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
3、无实际履行能力,诱骗对方继续签订或者部分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支付的货物、款项、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跑的;
5、以其他方式骗取对方财产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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