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名义生活法院在一般情形下是不会受理的,除非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此时属于事实婚姻,双方可以起诉离婚。
一、未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关系受法律保护吗
未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关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
1994年2月1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妻关系才受到法律保护。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是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二、没结婚证怎么离婚有小孩
没领结婚证的人怎么离婚视情况而定: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
(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关于子女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至法院解决。
三、没领结婚证算事实婚姻吗
没有结婚证是否属于事实婚姻,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了结婚的实质性要求,自1994年2月1日起,中国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
2、在此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要求补办结婚登记,国家承认和保护其合法的夫妻关系;
3、符合国家规定的结婚实质要求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方可建立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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