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担保的债权行使的是别除权,其实质是一种个别清偿,所以有担保的债权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其次,无论有无财产担保,均应接受债权人会议的审查,只有经过债权人会议确认的债权,方可依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行使权利。所以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也必须申报。
有担保的债权在破产清算中顺序
对于有担保债权的清偿,如果一项财产有多个债权人抵押的,则按以下规定清偿:
1.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2.如果顺序一样的,则按照债权比清偿;
3.先登记抵押权的优先于后登记抵押权的;
4.未登记抵押权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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