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立法目的在于避免公务员利用自身的特殊身份及掌握的权力谋取个人利益。如果公务员作为公司股东,即使不参与公司经营,也很难避免其为个人利益而利用自身权力为参股公司谋取利益。因此,从立法目的的角度进行分析,公务员作为公司股东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参与营利性活动,公务员不得作为公司股东。
一、教师干第二职业违法吗
国家在明确教师地位时指出,教师属于事业编制,对在编制的教师的管理,参考《公务员法》,其中,明文规定,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它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由此可见,教师是国家编制人员,不可以兼职从事其它工作。
二、法定职权和事实职权的区别是什么
法定职权和事实职权的区别如下:
1、法律职权是法律国家给予的责任本职义务;
2、事实职权是当事人在这个职位拥有的权力。
法律职权,“法律职责”的对称。又称“权限”、“法定职权”。是指国家机关或通过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时所具有的某种权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职权法定原则是行政机关行使其法定职权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是拥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及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行为的首要前提。
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或公务员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的、履行其法定职责而拥有的权力,其持有者是行政机关或公务员,并且是行政机关或公务员依法取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或能力。
全文5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