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3-08-17 10:23:38 27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通常是大股东,后者是上市公司本身;

2、适用的法规不同,在我国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适用法规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适用法规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前者侧重于债券融资,后者更接近于股权融资;

3、发行目的不同,前者的发行目的包括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不一定要用于投资项目,后者和其他债券的发债目的一般是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

4、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前者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后者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新股;

5、股权稀释效应不同,前者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不会摊薄每股收益,后者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

6、交割方式不同,前者在国外有股票、现金和混合3种交割方式,后者一般采用股票交割;

7、条款设置不同,前者一般不设置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后者一般附有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中的一种,它是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征是可以在购买者购买后附加一份期权,还允许购买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所以在购买时最好是要将这些牢记,在必要时可以为自己增加收益。

可转换公司债券特点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性,含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

(2)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3)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者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者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债券持有者不想转换,则可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简称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

通过本文的介绍,大家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多少已经有了初步了解。规定可转换债券的期限,一是为了提醒公司要履行债券的义务,二是为了保障债券持有者的合法权益,但这也是规范债券市场秩序的需要。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灵活的选择适合公司发展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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