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应该向法院提供相关的线索,再由法院根据职权进行调取,人民法院也应依法调取。
如果当事人无法取得证据,也无明确的证据线索,那么人民法院可以拒绝依职权调取,也可以提醒当事人在落实了具体线索之后,再行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及待证事实、当事人的证据持有情况、举证能力等,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