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
公积金提取:简化流程办理更便捷
一、取消《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职工办理提取业务不再需要单位审批盖章;
二、取消租房提取须提供备案合同规定,职工不用再跑房管局办理租房合同备案手续;
三、取消提前还贷受提取时间间隔限制规定,即职工提前还贷提取公积金,不必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了。
四、取消本市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和还贷支取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清单和近3个月还款记录的规定,改为由窗口自主查询;
五、职工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由“须提供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房管部门或者村委会的情况说明”改为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1年内出具的C级或D级危房鉴定报告。
公积金贷款新政与此前公积金贷款政策相比有哪些不同
1、贷款与商业贷款接轨,既认房又认贷,原来只认房不认贷。
2、贷款首付款比例与商业贷款接轨,首套普通住宅为35%,非普通住宅为40%。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最高可贷120万元。原来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无关。
4、调整房贷额度。二套房最高60万元,原来是80万元。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办理流程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对最高贷款额度、首付比例、业务办理流程等进行调整。据悉,职工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取消90平米户型界限,首付比例一律调整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则由原50%调整为30%。
全文6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