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则是指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
一、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等等。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而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3、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而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和方法选任。
二、破产清算和破产宣告是什么关系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根据《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2、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的;3、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三、造成破产清算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破产清算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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