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
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合要求;
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存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法定登记事项。公司在成立以后,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解散,导致公司消失;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导致公司解散,或者导致公司分裂。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涉及公司财产的变化,事关股东重大权益,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变更形式,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东权益、组织机构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属于重大事项,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董事会不能形成决议怎么办
我们知道,董事会决议是指董事会就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以法律或者是章程规定的程序表决形成的决议,是董事会集体意志的体现。那我们就给大家来分享一下,对于公司董事会如果不能形成决议,公司如何处理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作为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在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如果公司董事会不能形成决议时,公司应该如何救济呢?
对此,我们认为,公司内部分歧建议更多的以磋商的方式化解。公司的董事拒绝履行职务或者失去联系等原因,可能造成公司因无法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规则,既无法依股东的意愿而解散,又无法正常经营,后者继续经营会使股东利益遭受更大的损失,即为公司僵局。此种情形,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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