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期间,办理抵押登记的车辆可以转让,但如果抵押人想转让,注意的方面如下:
1、应当通知抵押权人转让车辆并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并通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受让人的,转让无效,但是,人要代抵押人偿还债务的,抵押人可以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车辆;
2、转让抵押登记的车辆时,应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根据规定,转让抵押物的价格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或者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抵押登记车辆转让后,抵押人转让所得的价款应当提前向抵押权人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取,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一、在建工程抵押能否预售
设定抵押的在建工程商品房预售,除需要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还必须先取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的书面同意,即银行先书面同意解除预售部分的抵押关系或者同意预售,开发商才能与购房者签订合同。
银行为保障抵押权的实现,必然要求开发商先向银行支付与解除预售房屋所需偿还贷款额度相当的款项,或提供其他等值财产作担保。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
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抵押物转让应当经谁同意
抵押物转让应当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转让的财产应当提前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者存款,以保护抵押权人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提前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者存款。转让价格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除抵押权的除外。
全文9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