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这个问题想必很多人都会有一个先入为主的答案:那就是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单方,但实际上,在抚养权问题方面,双方是可以轮流或共同抚养孩子的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在对孩子抚养权商议问题上,要本着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这一原则,切莫因为个人意愿,伤害了孩子的内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然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一、争夺孩子抚养权怎么收集证据?
争取子女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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