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个体美容院老板在散发宣传图册时,与小区保安发生争执,致使对方受伤。XX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女,38岁,个体美容院老板。去年8月的一天,张某与其妹妹来到XX区某小区散发宣传图册,因被小区保安刘某阻止进入,双方发生争执。后张某用脚狠踢刘某腰部,致刘某受伤。经鉴定,刘某腰2左侧横突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张某被抓获归案。
本案附带民事部分双方已和解解决,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近日,XX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检察官提示广大市民,在为店铺做宣传时应注重方式方法,注意与人沟通协调,暴力冲突不可取,这样既伤害了他人,又会使自己受到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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