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喝酒致死的处理标准:
1、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死者应该对身体状况和饮酒量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充分预见饮酒过量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后果,但在饮酒过程中无法控制,疏忽大意,导致饮酒过量死亡,死者应对过量饮酒造成的严重后果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2、如果在聚会上试图说服死者,对死者的死亡结果也有一定的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3、对于那些喝饮料或不劝酒的聚会成员,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因自身过错导致饮酒死亡,无论是在饮酒现场还是在家中死亡,只要同行人履行提醒、劝阻、通知家人、照顾、护送的义务。
如果强拆致死怎么处理?
如果强拆致死可以结合以下情形确定处理办法:
1、如果强拆者在拆迁房屋的时候,对被强拆的个人使用暴力,且暴力程度能致被强拆的人重伤或者死亡,那么此时被强拆的人采取防卫的暴力措施,反致强拆者重伤或死亡,那么此时被强拆人可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是防卫过当,在判处刑罚的时候应偏轻或者是无罪。
《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如果在强拆者强拆房屋的时候,被强拆的人不小心或者无意,将强拆者致死,那么可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量刑时考虑过失心态,可以偏轻处罚。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如果被拆迁人基于愤怒或者仇恨故意打死或打伤强拆者,那么就要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了,量刑时根据手段和相关因素的考虑,可偏重处罚。
在当代的社会政府行政部门是拥有相关拆迁的权利的,而在强制性拆除这种情况之下,是需要符合法定的流程,一旦有违法强制性拆除情况的话,必然是需要追究相关的责任,而对于公民来说,如果因为这样的一种强制性拆除受到一定的损失,是有权主张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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