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终止后可以销毁吗
可以销毁,但是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或者如果有质保期的约定,建议还是不要销毁为好。
二、合同终止的原因
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一)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二)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三)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四)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五)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六)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七)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三、合同终止引起以下法律后果
(一)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
(二)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四、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二)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三)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五、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
对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就法学方法论而言,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当事人协议终止合同的,不论终止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当事人在终止协议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表述的,则应该按照终止协议的相关约定来办。因为《民法典》,当事人意思自治是私法的基本原则,只要当事人达成的合同终止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有效协议,法律没有理由进行干预,更没有理由进行否决。
(二)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终止权而导致合同终止的,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全文9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