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财产委托法院拍卖程序
(一)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二)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法院应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法院在得款后,才能将查封财产予以解除查封,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三)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法院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
(四)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五)确定拍卖保留价
(六)举行拍卖会
(七)确认拍卖结案
二、企业破产前如何转移财产
公司破产前转移资产,这种情况现在太多了。首先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任何人都有义务举报或者制止。
具体办法:收集证据,主要是资金转移证据,这个可能要通过财务,建议你最好结合财务人员,收集每笔资金的出入记录,如果公司老板有小金库的,更要收集。
除了资金转移证据,可能还有一些隐性的,比如不通过资金,而通过商品的转移,或对价折换等等,都必须注意收集。收集完了之后,公司的破产直接由法院执行,在执行之前申请破产债权(法院会出通知的),以破产债权进入公司剩余财产分割,如果你发现并收集了公司的资产转移证据,可以向法院举报,要求撤销(破产前一年以内的违法经济行为都可以申请撤销)。
三、企业清算剩余财产是负数怎么处理
(一)公司清算后财产是负数是不需要分配的。
(二)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三)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四)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等.待公司的未了事务处理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登记。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