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市民李某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经认定为九级伤残。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期间,李某所在公司负责人却申请工商部门注销公司,劳动仲裁申请也因此随之被撤销。在宁夏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下,李某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将原银川信天商贸有限公司的3位股东告上法庭。
2010年10月,李某经朋友介绍,到银川信天商贸有限公司做促销员,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1月1日,因商场搞元旦促销活动,李某下班已是22时50分左右。此时,李某的丈夫骑摩托车接她回家,正当他启动摩托车准备出发时,没想到临近停靠的一辆出租车突然发动并急转弯,与摩托车相撞,距离车体较近的李某被撞了出去,导致右内踝及右胫骨粉碎性骨折。
因家庭经济窘困,高额的手术费用让李某望而却步,她选择在家休养。2011年5月19日,李某向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7月13日,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某受到的事故伤害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并予以认定为工伤。此后,李某又向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因工伤残等级认定,经认定为九级伤残。拿着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认定,李某向信天商贸有限公司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今年3月15日,李某向兴庆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仲裁期间,信天商贸有限公司对伤残等级认定提出异议,并申请复议。今年7月9日,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经复议后认定,李某伤情为九级伤残。然而令李某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她维权的过程中,银川信天商贸有限公司竟在工商部门注销。因主体消失,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随即终结诉讼。
走投无路的李某来到银川市职工维权中心求助。维权中心在了解到李某的情况后,为她请来了天盛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李某在工商部门调取银川信天商贸有限公司的档案,了解到该公司有3名股东。近日,李某向兴庆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信天商贸有限公司的3名股东,要求他们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待遇5.7万余元。
■律师提醒■
劳动者索赔等于债务
公司各股东承担责任
依据公司法规定,当一个公司在未组织清算小组对其债务进行清算和偿还,就到工商部门注销企业时,公司所有股东应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和责任。本案中,劳动者所产生的索赔内容,相对于公司来说就是一笔债务,在这笔债务没有清算前,公司申请注销的股东就必须作为共同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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