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起诉案由
(1)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2)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4)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5)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
(6)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诉争法律关系的性质,首先应适用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列出的第四级案由;第四级案由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应的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应的第二级案由;第二级案由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应的第一级案由。
二、二手房纠纷起诉流程
1、起诉
二手房纠纷起诉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审查
(一)发生的二手房纠纷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二)发生的二手房纠纷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三)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四)二手房纠纷案件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二手房纠纷诉讼的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开庭
二手房纠纷诉讼开庭时,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审理
(一)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二)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二手房纠纷案件事实;
(三)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四)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五)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二手房纠纷;
(六)如果达成二手房纠纷调解协议,制作二手房纠纷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七)未达成二手房纠纷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一)二手房纠纷诉讼当事人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二)二手房纠纷诉讼当事人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1、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我们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是因为不动产提起的二手房纠纷诉讼,应该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全文9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