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是有可能涉及财产的,例如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就会涉及到财产。
一、行政诉讼中可以申请侵权赔偿吗
正在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是可以申请侵权赔偿的。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或者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等情形的,受害人在提起行政诉讼时可以一并提出赔偿的请求。
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
1、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1)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3、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或怠于行使职权的:
1)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2)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3)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4)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5)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4、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5、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征地补偿能否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征地补偿款属于上述第五款,因此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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