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立了的案子怎么撤销?
立了的案子撤销如下:
1、联系立案单位。立案后要想撤销案件,可以直接与立案单位联系,打电话或者直接去现场表达撤销案件的意愿都行;
2、约定时间,立案后要想撤销案件,直接和负责撤销案件的工作人员约定具体的时间,方便去办理撤诉手续;
3、填写撤诉申请,立案后要想撤销案件,需要填写撤诉申请。需要立案者本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去立案现场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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