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不可抗拒之因素之外,若因其他一切原因导致发展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产,则需向业主支付违约赔偿金。具体情况如下:如逾期不足60天,开发商将根据每一天的时间,以每日万分之三的比率来支付违约金;但如果逾期超过60天,那么业主便有权单方面终止购房合同,同时开发商应自接到业主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的60日内,全额返还业主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且在此过程中,还需要额外支付已付款项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此外,业主亦可选择要求继续执行原有的购房合同,此时开发商需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来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58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全文3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