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不可以追认。表见代理指的是被代理人的行为足够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是具有代理权的,基于该项信赖和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如果第三人主张表见代理,那么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是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在被代理人承担此法律后果之后,有权向代理人主张损害赔偿。
合同表见代理的核心
表见代理的核心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因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所以本属无权代理的代理要按有权代理处理。所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相对人在善意且无过错的情况下,根据商业习惯、交易习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其判断标准是足以使一般常人认为其有代理权。具体情形包括:
1.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2.被代理人的工作人员超越职务范围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相关的民事活动的;
3.行为人用被代理人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介绍信订立合同,被代理人不能证明是盗用或虽能证明是盗用但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的;
4.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不明的;
5.代理权被终止或者被限制,被代理人应当通知但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的;
6.其他足以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5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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