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抵押物判决情况如下:
1、首先要看民间借贷中抵押合同是否成立,如果抵押权不成立,则会驳回关于抵押的诉讼请求。如果抵押权成立,则判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2,民间借贷案件中,贷款人是提供借款的人,是抵押权人,其对抵押物只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不享有处分权,不能处分抵押物。
3、民间借贷案件中贷款人擅自将抵押物卖掉的,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为普通的民事纠纷,该抵押物的所有人可以要求贷款人返还原物,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4、如果贷款人在卖掉抵押物时,未告知买受人该抵押物归属的,涉嫌诈骗买受人,可构成诈骗罪。若构成诈骗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5、依法起诉后也可以依据法院判决书进行拍卖处理。
一、房屋抵押权的对外效力是怎样的
抵押权是抵押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使其债权实现的权利。房屋抵押权的对外效力是:
一是房屋抵押权对抵押房屋处分权的效力,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讣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二是房屋抵押权对后位抵押权的效力,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三是房屋抵押权对抵押房屋上债权的效力。
二、抵押人转让已经设定了抵押权的财产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因为抵押权的设立并不导致抵押物所有权的转移,抵押人仍然是该抵押物的所有人,所以,抵押人可以将自己所有的物依法进行处分,可以将抵押物转让。但是,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以及交易相对方的利益,法律对抵押人抵押物处分权的行使作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
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人在行使对抵押物的处分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抵押人在抵押期内转让已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抵押物所有权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应当告知受让人该转让物之上已设定了抵押权的情况;
(二)抵押人在履行了通知或告知义务后,有权转让抵押物,但抵押人不能滥用转让权,以明显低于抵押物价值的价款向受让人转让抵押物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三)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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