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
一、申请失业保险金期间医保怎么用不了
申请失业保险金期间医保用不了,是由于中断缴费超过三个月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是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参保缴费的,而且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但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二、想领失业保险公司不开证明怎么办
失业保险的领取是有条件的,自愿辞职的是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不过,单位有义务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协商不成,只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或者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保险金审核不通过,可以重新申请吗
可以重新申请的。国家法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解释:失业人员要想领到失业保险金,除了参加失业保险外,其所在单位及其本人还必须按照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且缴费时间满一年。如果缴纳时间不满一年,失业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未参加过工作的失业者,或参加工作已一年以上,但用人单位和个人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由于其没有履行过缴费义务,即使处于失业状态,也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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