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报销
成年居民A档、婴幼儿及学生在范围内,三级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30%、45%和60%,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成年居民B档在范围内,三级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20%、35%和50%,门诊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二、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婴幼儿及学生80%,成年居民70%,而三级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1200元、600元和300元。
三、住院报销
三级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标准分别为1200元、600元和300元,而成年居民A档、婴幼儿及学生政策范围内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成年居民B档20万元。婴幼儿及学生起付标准到4万医保基金支付80%,4万到30万85%,社区医院分别提高5%;成年居民A档起付标准到4万医保基金支付70%,4万到30万75%,社区医院分别提高10%;成年居民B档在A档基础上下浮5个百分点。
四、大病报销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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