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专业工程的概念和划分,首先要提到贯穿于施工企业全过程的一个重要概念——资质。它是建筑业管理的核心问题。没有资质的企业,即使合同无效,也没有资格承包工程。对于资质管理,国家和建设部严格、细致地规定了资质的分类和等级。类别是指建筑物、公路、铁路、港口等根据建筑物的差异而产生的差异。等级是指在同一类资质中,根据不同的等级,所承担工程的规模有不同的限制。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完成从施工到使用的大部分工程内容,但不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施工资质。因此,对于建设工程的专业工程部分,即使是施工总承包企业,也只有申请相应的专业承包资格后,才能获得施工资质。对总承包企业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内容,总承包企业可以独立承包该专业工程,不取得其他专业资质。从这个角度看,《意见》中所说的专业工程,是指建设部根据工程专业的不同而具体划分的60个工程类别。在此定义下,工程项目总承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出现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两种情况。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或者经建设单位许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的行为,总承包方和分包方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将其特点概括为:(1)专业工程分包商必须具有与分包工程相对应的专业工程资质等级;(2)专业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但分包商除外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合同;(3)专业工程分包商不得将分包工程分包出去;(4)分包商与总承包方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就已完成的工作成果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分包是指将工程所涉及的部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的行为。其本质属性是分包主体,即从事劳务作业的分包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分包的对象是完成工程分包的劳务作业,而不是分包工程本身。这一本质属性也是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根本界限。因此,我们可以将劳务分包的法律特征概括为:(1)劳务分包源于工程建设合同的存在,属于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的从属合同,即不存在工程建设合同,不衍生劳务分包;(2)劳务分包的内容是指本工程的施工劳务。发包人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人,承包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3)劳务分包仅在直接成本中计算劳务成本和相应的管理成本,这是劳务分包的本质区别以及专业工程分包中计算合同对价。劳务分包合同的标的是计件或分时的施工劳务,主要是指劳务施工的劳务成本和相应的管理成本,而不是分包工程,分包工程款不能计算;(4)劳务分包商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