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永诚诈骗案
时间:2023-06-11 09:22:11 45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06)二中刑终字第01306号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杜永诚,男,40岁(1966年6月21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高中文化,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924楼105号。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3年12月21日被羁押,2004年1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辩护人张远忠,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杜永诚犯诈骗罪一案,于二○○六年七月七日作出(2006)朝刑初字第351号刑事判决,认定杜永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继续追缴杜永诚犯罪所得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退还被害人胡金飞、钱美梅。原审被告人杜永诚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阅了本案卷宗,讯问了上诉人杜永诚,听取了辩护人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意见。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杜永诚犯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6)朝刑初字第351号刑事判决;

二、发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白波

代理审判员杨子良

代理审判员唐季怡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张晋宏

全文5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新时间:2024-01-11 14:30:08
查看有期徒刑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有期徒刑 最新知识
针对杜永诚诈骗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杜永诚诈骗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