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享有对继父母的财产继承权
在合法的抚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继子女有权继承其继父母的财产权益;反之则无此相应权利。
依据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具有抚养关系性质的继子女被视为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一顺位人员,他们依法享有继承权并有权从其继父母处获取遗产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上海父母双亡,子女有继承权吗
毫无疑问地,具有继承权。
无论该子女是婚生抑或是非婚生的身份,均享有合法的法定继承权。
只有当父母过世后,继承这个话题才能被提上日程。
在父母仍在人世之际,他们并不能被视为要求或行使继承权的主体。
若父母面临离异情境时,无论是父亲离异后再婚,亦或者是母亲离异后再婚,亟需先对家庭财产加以明确划分,譬如房产,其中需将后结为连理的另一方给予一半的份额;剩余的份额方可作为遗产予以分配,然后按照遗嘱计划、家庭成员比例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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