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内容如下:
1、立法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得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享有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让未成年人接受良好的教育;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父母是未成人最好的老师,应当关注当事人的生理和心理的发展,以良好的思想教育未成年人;
3、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要采取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4、社会保护,政府,公安机关,其他组织要注意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5、司法保护,法院要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采取教育为主,刑罚为辅的原则;
6、法律责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否应该保护犯罪的未成年
1.保护谁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包括未成年的施暴者。
如果双方都未成年,受害者未成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他;加害者未成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保护他。
对已经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受害者,对做出恶意行为的未成年加害者,显然《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有利于加害者的。
2.被保护的人渣们
作恶的未成年人游离于法律之外,不受法律压制,反而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2010年底,13岁的嫌疑人故意杀死4岁半的亲弟弟,因为不满14岁,不做处罚,被抓后不足十天即释放。
2004年,13岁的沈某在偏僻处将14岁女孩强奸。被抓后,沈某承认罪状,因年龄不足14岁而释放。2005年,14岁的沈某将强奸女孩的母亲刺死,仅是劳动教养1年6个月。
2015年,13岁的刘某、12岁的赵某、11岁的孙某将52岁的女教师杀死,仅承担民事赔偿,后被动到学校继续读书。
强奸杀人抢劫犯罪的成本对为成年人来说,很低。要不没有刑罚,要不给点钱,要不劳改。甚至是意识到错误之后,简简单单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视为主动认错情节的根据。
年龄真的可以说是一把巨型保护伞。保护着那些巨型人渣。
可是,对这种反人类反社会型的未成年人来说,讲人权就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人权的变相践踏!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否应该保护犯罪的未成年?这个问题绝对不是我们说一说就能解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当是一种依托,与家庭和学校一起对未成年人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教育和对法的敬畏,而非一种形式。法律的意义应当是让施暴者承受法律制裁,让悔悟者得到矫正的机会,让更多有良知的守法者免遭不幸安心生活,而非是恶魔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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