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对承租方有利应写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租房合同应该如何写对自己有利
租房合同怎么写对自己有利: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所;
(二)出租房子坐落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家电等设施情况;
(三)具体所需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如:押一付三);
(四)房子出租用途和相关使用要求;
(五)出租房子以及室内设施的安全性;
(六)房子出租的时限(如:一年);
(七)出租房子设备或设施损坏的维修责任;
(八)出租房相关的水、电、燃气以及物业费等缴纳情况以及缴纳人;
(九)租赁过程中产生争议的解决办法以及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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