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婚前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也属于遗产,配偶可以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启动继承程序,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程序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会启动。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只要订立的遗嘱不排除配偶的继承权,配偶就应该继承遗产。
改变继承顺序是剥夺配偶继承权吗
一、改变继承顺序是剥夺配偶继承权吗
1、改变继承顺序并不是剥夺配偶的继承权,继承人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可以改变继承顺序吗
民法典规定,遗嘱是被继承人处理遗嘱的意志,遗嘱指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所以遗嘱可以改变继承的顺序。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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