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拆迁安置政策
时间:2023-04-12 09:43:26 17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一、公路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路拆迁补偿标准有以下几个分类: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2、产权调换包括两种情况,首先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3、农民自建,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4、高速征地补偿,根据地的类型有所不同,如山林,草地,田园等补偿金额标准不同,具体可以查阅当地的补偿标准。

二、城市建设用地强拆是否合法

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强拆不违法。《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强拆不违法。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个人房屋和其他房地产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房屋等房地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房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补偿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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