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父母欠下的债务并不应由其子女来偿还。
父母作为具有完整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理当凭借自身财富来独立完成债务的清偿责任。
而子女在法律上并无被强制执行为之偿还父母债务的职责。
然而,若子女曾担任过债务的担保人角色,或在父母的债务行为过程中获取过收益权益等特殊状况发生时,他们恐怕就得承担起相应成比例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