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涉嫌犯上了抢夺罪而没有得到法律追究的情况来说,其背后可能蕴藏着诸多因素。
例如说,涉案行为在整体情节上来讲极其轻微,对社会产生的潜在威胁也十分有限,使得司法部门无法将之定性为犯罪行为。
再者,也有可能经过时间的推移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追诉期限,使得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荡然无存。
此外,还存在一些法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免于刑事责任追究的,诸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离世等状况的出现。
对于上述的种种极端情况,司法机构将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可能导致停止案件的进一步调查、起诉或者审判程序的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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