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签订的赠与子女房屋协议能否撤销
离婚时签订的赠与子女房屋协议一般不能撤销,因为协议是双方经过讨论之后,彼此同意下签订的,并不存在一方强迫另一方签订赠与子女房屋协议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离婚时赠与房产要交税吗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
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6.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离婚时赠与房产可以不公证吗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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