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担保人仍然要承担担保协议中约定的担保责任。但是根据担保人的性质不同,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条件和方式是有区别的。如果是一般担保人,在主合同给纠纷没有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且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之前,担保人是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如果债务人公司破产,对一般担保人来说,在公司资产经过法定程序确定无法清偿债务之前,担保人可以拒绝还钱。但是,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责任担保人还钱,另外如果担保人只是提供抵押物担保,则担保人只在抵押物的价值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一、公司破产的前提是什么
公司宣布破产,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二)公司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
二、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处理
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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